第140部分_他的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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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WWA��候了,他还是不舍得动用他的老本。

  他的老本,就是安如山。安如山正在天津筹集军饷,本来仗就打得艰难,再让小兵们吃了上顿没下顿,那岂不是主动把人往对面的革命军里撵?先前霍相贞把一切问题全想到了,唯独没想到自己会缺饷――他以为自己怎么着都能从家里弄个百八十万的,有个百八十万,也就足以暂时安抚自己的嫡系部队了。

  他没想到,马从戎连张存折都没给他留。

  这一场卷包会来得太突然了,让他始终是感觉恍惚,不像真事。他是和马从戎一起长大的,马从戎一直是文不成武不就,头脑非常的聪明,然而专对闲事用心。霍相贞自认为看透了对方的本质,所以打他,骂他,也惯着他。他贪钱,弄权,霍相贞全容忍,因为知道他是烂泥扶不上墙,知道他喜欢钱,喜欢满世界的摆谱,喜欢耍个马三爷的派头。

  打归打,骂归骂,他其实永远不和马从戎一般见识。马从戎天生就是那种坯子,修不正改不好,他有什么办法?没办法,只要别惹出大乱子,其余的,就由着他吧!

  他看不上马从戎,当初看不上,现在一样的看不上。这么看不上,他和他也还是一家――一家的人,在这个关头,给他上演卷包会。

  他想不通其中的道理,总觉得马从戎应该还不至于坏到这般地步。想不通,就不想了。他已经把脑袋别到了裤腰带上,没有时间再钻牛角尖。况且有好些事情是不能细想的,想得深了,会让人从心里往外的冒寒气。钱算什么,千金散尽还复来。安如山说马从戎已经躲进了法租界,霍相贞听了,只想冷笑。

  你要,给你!权当是兑了那两张空白支票,我不反悔,你怕什么?

  霍相贞吃饱喝足之后,靠着大树休息了一会儿。不远处也有一片树荫,蹲着孤零零的安德烈。安德烈最近彻底成了孤家寡人,因为他的副官同僚们异口同声,都说他有狐骚臭。当然,这是言过其实了,不过也不算完全的冤枉他。他连着好些天只晒太阳不洗澡,那一身老毛子的体味,的确是令人嗅而生畏。拱肩缩背的蹲成了庞大的一团,他的面貌和身体并不十分般配。身体是伟岸的,然而金发碧眼薄嘴唇,是个大号的美人头。年轻的老毛子若是长得好了,会是相当的漂亮,可惜禁不住老,过几年就走形,并且走得一发不可收拾。

  霍相贞现在也不大敢招惹他,有时候从他身边一过,那气味会让霍相贞感觉自己是进了万牲园。安德烈也有自知之明,孤零零的四处找水洗澡,可惜每次又都是功亏一篑,因为战事随时爆发,他时常是走到河边都要脱衣服了,远方却是骤然响起了枪声,让他扭头就得往阵地上跑。

  蹲到双腿酸麻了,安德烈抬头往霍相贞的方向望了一眼。霍相贞靠着树干坐了,正在闭目养神。双手搭在支起的膝盖上,他没有表情,像一尊满布了硝烟与尘土的肮脏雕像。

  安德烈起了身,悄悄的往他身边走。弯腰拿起了他放在身边的水壶,安德烈向后转,又去给他灌了一壶冰凉的井水。

  把水壶轻轻的放回原位,他静静的退下了。霍相贞没睁眼睛,直接拿了水壶拧开要喝。刚喝了一口,他扭头“呸”的吐了一口,吐出一根金黄色的短头发。睁开眼睛盯住了安德烈,他吼了一句:“混账东西,怎么还他妈掉毛?”

  安德烈先是一哆嗦,随即一脸懵懂的眨巴着蓝眼睛,假装不懂中国话。

  霍相贞转向前方,仰头继续喝水,天太热了,井水是他唯一的冷饮。一壶井水没喝完,李克臣匆匆的跑了过来,在他面前俯身低声说道:“大帅,上头来了密电。”

  霍相贞从李克臣手中接过了一封译好的电报。反复的阅读了几遍之后,他心里有了数――局面仿佛还有扭转的希望,北京的张老帅调动了几十万兵,要向革命军发动反攻了。

  几十万兵之中,也包括霍相贞的直鲁联军。霍相贞愿意打仗,因为己方的军饷粮草都很缺乏,已然是打不起持久战了。

  在这一年的六月初,马从戎坐在家中,从报纸上看到了联军兵败的新闻――中国人办的报纸,先前提起霍相贞,都是很恭敬的写“霍帅静恒”,如今口风随着时局变,变成了“霍逆相贞”。革命军刚刚攻克了沧州,而霍逆相贞带领残部,正在沿津浦铁路向北逃窜。

  一篇新闻读完后,马从戎很不高兴的把报纸往前方茶几上一扔。报道的措辞未免太顺风倒了,把霍相贞丑化成了什么样子,胜败乃兵家常事,又不是只耗子,怎么叫逃窜?

  不忿之余,他又隐隐的有一点痛快,仿佛报纸也替自己报了仇,迎头给了榆木脑袋一棒子。从柔软的沙发上起了身,他走到落地的玻璃窗前向外望。他所居的洋楼是巴洛克式的,玻璃窗也不例外,中央的小窗格子嵌了五颜六色的彩玻璃,阳光向内一照,在马从戎的脸上投射出了一副缤纷的七巧板。人在二楼,可以将楼前的草地一览无余。草地在他到来之后,被看房子的园丁仔仔细细的修建成了一副绿地毯,两只狼狗很守本分的趴在草地边缘,懒洋洋的吐了舌头要打瞌睡。一名便装青年双手插兜,在门房的阴影中来回的溜达――从北京带过来一大队亲信,如今脱了军装,被他当成家丁养着。洋楼后头还有个象征性的小花园,法租界寸土寸金,他能住进带着小花园的宅子里,本身就是一桩惹人注目的豪举,所以家里有人,有枪,有狼狗。一早一晚的,他的人必会带着枪和狼狗,兜着圈子巡逻一次。

  屋角立着一架电风扇,悠悠的小风吹拂了他长袍的一角。剥了一粒巧克力糖送进嘴里,想起大爷正在逃窜,他心里也是有点不是滋味――倒不是怕霍相贞逃窜到天津和他算账,中国兵进不了法租界,就算霍相贞单枪匹马的来了,他也怕得有限,至多是挨顿暴打罢了,又不是没挨过。他料想霍相贞不能杀了自己,为什么不能杀,他也说不出具体的理由,总之他认定大爷对自己是有感情的,而且大爷对钱没数,一辈子没因为钱和人急过。

  那一夜离开霍府的时候,他是暴怒着走的。连夜抵达天津之后,他的手还在抖,越想大爷越生气,想起来的全是坏处,比如刚挨的窝心脚。如今怒意消散了,他再回首往昔,却又把对方的好处一桩桩的捡了起来。捡到最后,他觉出了寒意,不是自己冷,是替大爷冷。

  他承认自己是太狠了,自己把大爷给欺负了。但是让他离开他的安乐窝往战场上跑,那他也还是万般不愿。他这么年轻,这么富有,他可舍不得死。

  马从戎天天想着霍相贞,身体陷在最新式的大沙发里,他想得一动不动,纯粹只是“想”。只有“想”最安全,他如今连家门都不爱出。脑子里的思路稍稍的有一点乱,他需要一点一点的拨乱反正。他是凭着理智过日子的,他不能乱。乱大发了,他怕自己会一时冲动跑出法租界,丢了好好的日子不过,去跟着霍相贞“逃窜”。

  他不能逃窜,他每天都要洗澡,单薄的丝绸衣裤也是一天一换,月末必定要请最高级的白俄理发匠收拾自己的脑袋。如今这种天气,一天若是不吃三顿冰淇淋解暑降温的话,那可怎么活?水果没冰镇过的话,能吃吗?从软底拖鞋中抽出一只赤脚,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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