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部分_他的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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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部分

  WWA�却又忽然开了口:“天碧也许不是病死的。”

  他把白摩尼越搂越紧:“那年霍云朴去热河打仗,经过我老家时,底下人闹内讧,两个师的人马造了反,把那一带的几座县城全占住了。我带兵过去支援,天碧和他娘当时就在城里,离霍云朴的大营不到十里地,可是为了先救霍云朴,我领着骑兵从城外冲过去,狠心没管他们。”

  他的身体是紧张的,语气却是平淡:“等把霍云朴救出来了,我调头再往城里打。叛兵关了城门杀人放火,城里烧得像火海一样……天碧身体是不好,一直闹病,我宁愿相信他是病死的。”

  口中呵出寒冷的气,连毅把棉被向上拉了拉,盖严白摩尼的肩膀:“天碧是个很好的孩子,对我很孝顺。我这个当爹的,对不起他和他娘,他们没了,我讲一点忠贞,也不再要新的。世上的孤老头子有的是,多我一个,也没什么。”

  白摩尼抽出一条胳膊,打了他一下:“你还忠贞?真不要脸!”

  然后他想大笑几声,以示讥讽。可气息沉重的坠在腔子里,他笑不出来。

  连毅把他的胳膊掖回了棉被下:“今天暖气烧得不热,你乖乖躺着,别张牙舞爪的晾肉。”

  白摩尼感觉自己是手持尖刀,把怜悯的心肠一刀割下。自己怜悯别人,谁来怜悯自己?

  站在大穿衣镜前,他用左手轻轻抚摸了自己的脸。今年他是二十五岁,细皮嫩肉,看着更小一点,好时候还没过去,他有时候休息好了,打扮好了,不用人夸,自己也觉得自己是色如春花。可在通宵的纵情玩乐过后,他也时常虚弱的带出几分痨病鬼相。

  他心里明白,自己这是要走下坡路了。

  明白,也庆幸,因为在这最好的年华里,还有机会和大哥重归于好。他现在彻底理解了连毅,因为他也开始怕老怕丑。生活中没什么幸福的成分,所以他需要很多人的爱,那爱都轻浮浅薄,很多人的爱聚在一起,其实也并不多。

  可是一旦老了丑了,就没人爱了。即便还有人看在钱的份上前仆后继,那爱虚假得令人一望而知,也没趣味了。

  所以白摩尼照着镜子,几乎窃喜。他不想变成连毅,而能救他的人,只有大哥。

  如此过了几天,他又设法和马从戎见了一面。这几天发生了不少大事,船找好了,出发的日期也订好了,是艘几千吨的大货轮,从三井码头出发,直去东京。而白摩尼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便是在出发那一天设法出门――只要出了连宅的地界,自会有人拦截汽车,把他直接送往码头。

  非得这么办不可了,若是提前让白摩尼失踪,连毅少不得要惊天动地的满城找人,况且白摩尼一出门,又有汽车又有汽车夫,线索还太多,一旦露了破绽,让连毅找上门来,又是一场麻烦。

  白摩尼心里有了数,表面不动声色,回家之后依旧有说有笑。及至快到出发那一天了,他开始四处打电话邀角色,要在家里再开一场通宵的牌局。

  连毅一贯是下半夜上场,往牌桌前一坐,雷打不动的能坐好几个小时,不到九十点钟不起身。而连毅一忙,他就闲了,就自由了。

  他的劫正文突发事件

  马从戎把双手□睡袍口袋里,在黑暗的走廊中静静的走。前方卧室门下透出一线暗黄的灯光,可见霍相贞果然还没有睡。这么晚了还不睡,马从戎想,难道忘了明天要起早了?

  转身停在了房门前,他伸手轻轻一敲,随即推门向内探头一笑:“大爷,还不休息?”

  霍相贞倚着床头半躺半坐,手里握着一本薄薄的书。抬头望向马从戎,壁灯光芒给他的面孔镀了一层金。金的皮肤,黑的眉眼,没有表情,单是在对着马从戎看。

  马从戎侧身进房,随手关严了房门。走到床边坐下了,他微笑着继续端详霍相贞。霍相贞的脑袋被他亲手又修理了一遍,现在看着已经不那么斑斑驳驳;大概这一阵子真是营养充足的缘故,皮肤也是溜光水滑的紧绷洁净。一刹那间,马从戎恍惚了一下,忽然感觉他和自己的感情真是似海样深。只是他不知道,自己也不说。

  世上总有些事,是无法言表的。不说,它就一直在那里;一说,它反倒乱了,散了。

  一刹那间的恍惚过后,马从戎回到了现实。抬腿上床把两只脚伸到了棉被下,他柔声笑道:“大爷是不是惦记着明天上船的事儿,睡不着?”

  霍相贞本是被他看得莫名其妙,如今听了这话,倒是有一点不好意思。低头对着手上的薄册子笑了一下,他随即诚实的一点头:“第一次出这么远的远门儿,又是到外国去,心里真是七上八下的,尤其是还有一关没过。”

  马从戎问他:“担心白少爷出不来?”

  霍相贞这回没说话,只又一点头。

  马从戎爬到他身边坐下了:“大爷这可真是乱担心了。白少爷身边有人监视是不假,可出入的自由还是有的,平时他也常在外面跑,怎么偏偏明天就不行了?”

  然后伸手收走了霍相贞的书,他望着对方的侧影又道:“等到白少爷一来,大爷就没我的份儿了。今晚儿趁着还是只有咱们俩,让我在大爷床上睡一夜,成不成?”

  霍相贞听他说话说得可怜,便向旁边挪了挪,给他让出地方:“睡吧。明天你比我辛苦,应该早点儿睡。”

  马从戎面对着他侧身躺了,同时一笑:“大爷真是会关心人了,要是放在先前,肯定得把我撵出去。”

  话音落下,他没得到回答,只等来一只温暖的大手。那手先在他的脑袋上拍了拍,拍乱了他乌黑的短头发;然后伸向上方,关了壁灯。身边床褥一陷,是霍相贞也躺了下来。人是躺着了,可一颗心还站着,他越是想睡,越睡不着,脑子里像是过火车一般,轰轰隆隆的放映着前尘旧事。

  这一趟走,表面上看着轻松愉快,仿佛是要去开始新生活,其实本质是什么,他心里清楚得很。

  本质就是逃亡,逃去异国,亡命天涯。偌大的中国,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一旦走了,也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再回来。马从戎为他做了三年五载的准备,而他自己估计着,感觉三年五载都是少说。横竖自己没有兵了,南京政府自然也不必再对自己做出妥协。

  自己是走了,别人呢?孙文雄被俘之后,一点消息也没有;李克臣倒是还有点运气,在能投降的时候投降了,终归最后没有变成俘虏,但是也不知道跑去了哪里。可惜小老毛子死得早了,若是活到现在,肯定顶数他最高兴。就怕打仗,就喜欢马从戎,这回不打仗了,家里也有马从戎了,是多合他心意的好日子啊!

  在霍相贞辗转反侧之时,白摩尼已经坐到了牌桌前。

  镀金链条将一盏大电灯吊到了牌桌上方,白摩尼坐在上首,谈笑风生的伸手洗麻将牌。今天他凑了个争奇斗艳的漂亮局面,面前三位客人,第一位是近日常来的当红男旦;第二位是男旦的师弟,刚登台不久,半红不红的,正急着攀高枝找人捧;第三位是个演电影的男明星,摩登英俊,是个为了钱无所不为的人。这三位都年轻美丽,都活泼可爱。电灯光下,他们的绸缎衣服在反光,他们的戒指手表在反光,他们笑起来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牙齿也在反光。白摩尼是唯一穿西装的,领带结系得端正饱满,领带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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