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名委托者_第一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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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名委托者

  对小丸子的询问并非徒劳无功,至少她为我们证明了一点,就是三位被告人把被害人拖去了后门。若现在直接询问被告,对他们依然不利。但即使如此郭典范也没有用他那蹩脚的英文喊出反对。他知道,崔隽继续询问被告是势在必行,即使反对也是无效,所以只能和崔隽在下一个环节上正面交锋。接下来的对决将以被告的供词决定那三人有罪与否。

  当然,最终结果还很大程度取决于辩手,就看两位谁更能良好地引导被告发言了。究竟是郭典范先把事实隐藏起来呢,还是崔隽先把事实挖掘出来。其实我一直觉得崔隽会赢,郭典范这个对手看起来虽有两下子,但在我眼里并不强。

  上面讨论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由忍者神龟代表另外两位上台说谎。我觉得这忍者神龟不善于说谎,刚才被天琳随便一施压就暴露了,但既然他能上台,理由一定是另外两位机器人更不善于说谎吧。

  还好崔隽没有落井下石地要求变形金刚或高达上台,他就拿忍者神龟开刀。换了我的话也会拿他开刀,一是因为他必定是主犯,二是因为他是龟,就算龟壳再硬,怎么也比机器人的铁甲好开的多。

  在忍者神龟上台后,多啦A梦首先从口袋里拿出打击棒,敲了声锣问他:“起诉方起诉你昨天下午在本吧后门殴打实验中学的女子,你是否承认?”

  忍者神龟哼了一声,别过脸去,不承认。多啦A梦便把打击棒放回口袋,示意崔隽可以开始询问了。

  崔隽再次放下手中转得光滑的笔,走上前,看了看郭典范的表情。

  我也顺着他的视线望了一下,已经能看出郭典范比刚才紧张了许多。我问苏可知不知道郭典范为什么会这样,苏可的回答我很满意。她说郭典范一开始并不相信被告打人,后来感觉到自己信错人了,又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所以才会这样。真不愧是爱看辩论赛的苏可,回答得十分正确,如果她在台上也能保持这种思路,增加胆量的话,肯定是个优秀的辩手。

  询问开始了。

  崔隽问:“既然你们不承认打了人,那你们带着被害人去后门做什么?”

  “参观厨房。”

  这么烂的回答,肯定是他们事先想好的……

  “厨房里有什么呢?”

  “Objection,崔隽!”郭典范这时提出了反对,他是在想方设法阻止崔隽揭穿被告的谎言,“Please直接提重点。被告参观了什么并不重要,而且他们参观过的东西已经无法证明了。重要的是,请你证明他们打了人。”

  “反对!”崔隽说,“我现在要证明他在说谎!”

  “就算you证明他们说谎,也无法证明他们打人。”

  “那我只要证明他在说谎,他同样要受到处罚!”

  “就算他说谎,作伪证,那也与本案无关!本案的主题是他们有没有打人!”

  这个郭典范还真善于避重就轻,多啦A梦审判长也要求崔隽询问和打人有关的问题。

  郭典范一个反对把崔隽原本的思路搅乱了。但崔隽依然冷静,只是思考理清了一会儿,换个方式问被告:“如果说你要打人,会选择在什么样的地方呢?”

  这问题一提出来就让我无语,但至少和打人挨边了。看郭典范哭笑不得的样子一定是找不到任何理由反对了。

  不过郭典范一定会后悔这时没有喊出反对以引导被告的思路。要知道光靠忍者神龟一个人说谎,肯定谎不过去。忍者神龟想了很久才回答:“打人我选在走廊角落,或者厕所,或者顶楼这些地方。”唯一不提后门的巷子那种最偏僻的场所。

  崔隽问:“你会选在后门外打人吗?请回答,会还是不会?”

  郭典范这时才发现不对,赶忙说道:“被告没有提及那个地方,那当然是NdB时才发现不对,赶忙说道:“被告没有提及那个地方,那当然是不会o!”

  “不会是吗?”崔隽说,“刚才被告的回答已经证明了两点。第一,就是他的脑子里曾有过打人的想法,不然不会想到那些个地方;第二,他打人会选在僻静无人的地方。那么我想问问被告或者对方辩手,既然打人选择在走廊角落这些僻静无人的地方,为什么偏偏不选在后门外呢!?”

  没有回答选后门外,是因为被告心虚。而崔隽却反利用了这一点,故意让他避开后门不提,让他们找不到该问题的合理解释。毕竟后门确实是一个打人圣所。这种情况,就算换了我坐在辩护方的位置也一时不知该怎么办了。

  但想不到郭典范依然有话,他抚摸着手中的词典说:“就算被告曾经有过打人的想法,甚至打过人,那他一定记得自己在哪些地方打过人。他在走廊角落里打过,在厕所里打过,在顶楼打过人,所以他都能回答出来。而他没有回答后门外,这就恰恰证明了他并不曾在后门打过人!”

  他也太能狡辩了。刚才崔隽证明了两件事,郭典范却利用了崔隽所证明的第一件事作为a有立足点,驳回了崔隽证明的第二件事!仅凭“被告曾经打过人”是无法判定被告“昨天打过人”的。

  “那我要问了!”崔隽问被告,“你是否曾在走廊角落、厕所以及顶楼打过人!?”

  “Objection!对方的问题与本案无关!”

  “反对!这是对方刚才的辩解,我觉得有必要核实!”

  多啦A梦的判断是,让被告回答这个问题。

  面对这个问题,忍者神龟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没有。”

  也就是说,他并不承认自己在那些地方打过人,而且他不像在说谎。

  如果这时被告回答“有”,那郭典范帮被告的辩解自然成立,但是他回答“没有”,一定是没有意识到郭典范的思路,更不想因为自己并没有打过人而被人说成打过。

  崔隽肯定是一早就料到他会回答“没有”的。因为我们早就发觉,这三名被告并不像是爱打架斗殴的人。他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你并没有在那些场所打过人,你怎么会想到在那些场所打人呢?而为什么我们刚才一直提及后门,你却避而不提呢?这其实是一个心理陷阱。我问你会选择在哪里打人,你心虚,自然会选择从没打过人的地方回答。但既然你没有回答后门,那么你们在后门肯定打过……”

  “Objection!You’re强词夺理!”

  “是不是强词夺理,让被告来回答为什么他不选择在后门打人,就知道了!”

  忍者神龟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郭典范刚曾帮他解释过,但被他自己一句“没有”把这个解释否定了。现在连郭典范也想不到怎么帮他,他脸上的颜色被满头的汗滴冲刷成了一片畸形的苦瓜。

  台下的两位机器人同党也是如此,满脸大汗,焦急地望着台上,希望忍者神龟的回答能帮自己洗脱罪名。但那是做不到的,因为忍者神龟已经紧张得不得了,他的回答依然跌进了崔隽的陷阱之中。

  他说:“因为,后门那里不合适打人……”

  “为什么啊?”

  “因为,因为……后门太吵,不,太脏,打人会沾到……”

  “审判长!”崔隽立刻说,“被告正在倾诉他昨天打人时的心路历程。”

  “Objection!”郭典范用力起身,连手中的词典都差点跌落地上,“You能证明被告沾到后门的脏东西了吗?”

  “被告刚才回答的是,带着被害人去参观厨房。请问他为什么了解后门外的脏乱情况呢!?”

  “Maybe是以前去过呢!Maybe是去厨房时顺便看见了呢!”

  “郭典范,厨房和后门外距离很远吧!”

  “我也不知道。被告,厨房和后门距离多远?”

  多啦A梦摸了摸口袋说:“这个我知道。厨房和后台、后门都只有一门之隔。后门确实脏乱,不过崔隽,你依然无法证明被告打了人。”

  连被告都几乎招认了,还不算证明了吗?

  崔隽观察了一会儿说:“不,审判长,我好像找到证据了。”

  找到证据了!?

  崔隽凑到被告的脸旁,看着那一块畸形的苦瓜正在逐渐褪色。

  “你脸上贴了什么?”崔隽问。

  “这是……!”

  “用颜色遮住了药贴……你昨天打架负伤了吧?”

  果然一直向被告施加压力是正确的,让他流汗,现在终于找到了最后的证据!

  “Objection!Maybe是其它创伤!”

  崔隽添油加醋道:“不对哦,脸上还沾有后门的脏东西。”

  “Objection!Maybe是他碰巧路过了后门!”

  “他明明带着被害人去了后门,这点我们早就证明了!所以说,脸上的伤一定是打架所致!”

  “Objection!他脸上有伤,Maybe他才是挨打的!”

  哎?

  被告才是挨打的?搞笑了吧。

  但想不到崔隽被郭典范的这一句辩驳惊到了,立刻没了言语。

  都快要辩出结果了,对方这灵机一动,居然想到了这么扭曲的说法!?

  如果这个判断能成立,那整个案情就完全反转过来了啊!

  “对对,我我……”忍者神龟和郭典范相互示意,也云开雾散地说,“我才是挨打的,我被你们说的被害人打了!”

  胡说八道,要真是这样你怎么早不说?

  崔隽被他们弄得相当无语:“三个被告拖着被害人去了后门,然后被告被打了?被害人鼻青脸肿,还恶人先告状?审判长,你认为成立吗?”

  多啦A梦一定知道是不太成立的,但是这个时候并没有证据证明,他公正地说:“你说的虽然可能性不高,但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我们现在已经明白了被告确实参与了打架斗殴事件,但被告和被害人,不知道到底谁打了谁。”

  “反对!这种情况只可能是被告打人!如果他是被打的,他为什么撒那么多谎!?”

  “Objection!崔隽,yousaid是被告打被害人,please拿出证据。”郭典范死死咬着这个不放,“现在的伤痕出现在被告身上,you怎么解释!”

  被害人现在不在这里,让我们怎么解释,很不好解释啊。

  崔隽一时说不出话来了。

  他竟然被反逼了。

  身边的苏可急得下意识用力拽着我的衣角,还小小声问我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我不但想不到办法,也猜不透周围的顾客在想什么,更对这场庭辩的结局把握不准了,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把大姐婆拉过来当堂对质了吧。

  “我去找她!”苏可说完就准备往外跑了,她真是个好女孩,但我觉得她跑回去再跑回来,庭辩早就结束了。崔隽他们说好是一场庭辩解决问题的,现在去来不及。

  “那怎么办,小叶你能想到办法吗?”她急得绕着我团团转。

  看来只有这样了,我上去作证。我说我看到大姐婆全身受伤,应该也可以吧?

  崔隽迟迟没有说话,多啦A梦也等不及了,在我准备主动上去试试能不能力挽狂澜之际,天琳出现了。

  “哎呀小弟,真辛苦你了。我来帮你啦!”天琳拉着一个女孩的手跑到舞台前,冲着台上大声说,“多啦A梦,我带来了个新的证人!”

  我们全体目光注视在那位女孩的身上。

  真想不到,天琳居然能把她给拉过来!

  是万雪霏。

  “刚才我和万雪霏聊天,她说她昨天看见了后门事件的经过。”天琳说,“我们王牌庭辩队要求请证人万雪霏上台!”

  全场呼声四起,不因为别的,就因为是偶像上台所以反响极其热烈。我完全想不到天琳居然真能和万雪霏说上话,她们到底怎么能聊到一块儿去的?

  “看你的啦,朋友!”天琳拍了拍万雪霏的肩背,万雪霏也一个微笑,说:“好的,朋友。”

  在被告下台后,万雪霏温文尔雅地走上了证人席。

  得,她俩还成朋友了……

  台上崔隽的表情变得自如了许多,而郭典范的表情反倒紧张了。看来这场庭辩的局势至此又要重新翻转过来了。

  “崔隽,请向证人发问。”多啦A梦摸着口袋大声宣布。

  崔隽站在原地,他一步都没离开过证人席侧,想必他一直都在等待着这样的机会。

  他还是按照正规流程来。

  “请证人自我介绍一下,比如姓名和学校。”

  万雪霏露出了舞台上她常有的笑容,美得令全场观众窒息。

  “我叫万雪霏,外文中学学生。还有就是……”万雪霏看了一眼台下的天琳,天琳正朝她阳光地笑着,“我是你们王牌庭辩队,王天琳的朋友。”

  天琳冲我一捋辫子说:“怎么样,帅吧?”

  我想对万雪霏说,后面那句就不用介绍了,多余……

  “那能否请你说说,昨天在后门目击事件发生的经过呢?”崔隽问。

  “可以。”她的语气很温和,语速偏慢,是因为她那醉人的声音令人心动不已,不适合说快话吧。她看了看台下三位被告的神情,又看了看审判长多啦A梦,唯独没有看郭典范一眼,才貌似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之后她一字一句说道:“昨天下午我回到后台,看到那三个人在殴打一名穿着和你们同款校服的女性。”

  全场长长地“哦”了一声。

  这句证词,铁证如山了。

  “然后呢?”崔隽问。

  “然后?”万雪霏微微偏头,反问道。

  “没别的想说的了吗……?比如怎么打的,或者……”

  “没有了。你们想听的,就是这句话吧。”

  确实如此,有这句话什么都够了。但你是不是说得太简略了点。

  “呃……”崔隽也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了,因为郭典范也没说反对,台下也没人抗议,冷场了,只好没话找话,“那……你看到打架为什么不去阻止?”

  在他问出这句之后才觉得多余,直接向审判长说:“算了算了,可以宣判了。”

  审判长点了点头,复问她:“万雪霏,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万雪霏回答。

  “那就好。”审判长问郭典范,“辩护方还有什么需要询问证人的吗?”

  郭典范摇头一句No。我想他一定慢慢发现自己的委托人在说谎了。现在有了明确的证词,更何况是学生偶像的证词,他也没法做辩解了。

  审判长问台下的被告:“你们认罪吗?”

  台下的三位一语不发,低头咬着牙不说话。

  这么说……已经结束了啊?真简短。

  我本以为被告们还会坚持好一会儿,想不到光靠万雪霏的一句发言,就让我们获得了这场庭辩的胜利。实在是太简单,简单到不可思议,让我觉得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天琳看穿了我的疑惑,乐着告诉我说那三位被告都是万雪霏的粉丝,怎么可能反驳万雪霏的话嘛。想不到这居然是天琳让万雪霏来作证的真正意图,简直是赖皮。

  而看郭典范的脸,似乎并没有任何因失败而产生的懊悔神色,只是合上词典,认真地向崔隽说:“Youverystrong,Iverystrongtoo,butIlostonthetruth。Ifnexttimetherebeachance,IhopeontheSchool-Courtseeyou。你们能听懂我的英文吗?”恭喜他,终于说出我听不懂的英文了。

  不久后多啦A梦宣判说:“外文中学三名初一学生,在昨天下午寒露时分后门,对实验中学一名女性学生出手殴打。具体情况我会向目击证人和被告核实,核实完毕将向外文中学校园法庭提交本场庭审结果及案件细节,处理方法将交由外文中学审判团全权执行。本场庭辩结束!”

  然后伴随着一阵扣人心弦的敲锣打鼓声,庭辩落下了帷幕。

  整个事件看似结束了,但我心里仍留有一些疑问。我觉得崔隽也是如此,因为他下台时并没有露出胜利喜悦的神色,连目光都没有聚焦在我们身上,仿佛有所思。一定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吧。据我们观察,那三名学生并不像是会赌博的孩子,更不像是会轻易打人的孩子。还有大姐婆一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的。我决定找崔隽聊聊,但见他叹了口气,说了句:“算了,赢了就行。明天向委托人报告吧。”既然连他这位上台的辩手都不想深究了,我也就没有再放在心上。

  不过这场庭辩将导致什么结果,我们都心中有数。根据中学生守则及外文中学那严如军令的校规,参与打架斗殴事件,情节轻微的要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留校察看甚至勒令退学。虽然他们三位的情况还达不到勒令退学的程度,但因为我们的努力,给他们的人生划上了一道无法消除的黑迹,这让我不由得觉得有点对不住人家初中小弟弟。

  天琳说我们都没有做错,他们自己犯下的错误必须由自己承担。不划上这一道黑迹,他们一直不改,那不是更不好吗?说得对,我们是为了正义而努力,为了真相而努力,当然也为了自己,王牌庭辩队的声誉,以及帮助委托人维护权益,帮助被告改过自新。套用我们活动室里那几本漫画中的话说就是:真相只有一个,以王牌庭辩队的名义起誓,我们都是活雷锋。相信经过这场辩论后,王牌庭辩队会在云起校际之中小有名气了。

  虽然大姐婆交给我们的任务并没有按规定完成,但她知道了结果后很开心满意,还说要再去寒露时分数落那帮人一番。我们让她千万别去,因为若知道了那三人的底细,她会不好受的。

  “我不好受!?要受处分的是他们三个高三生!”她还没搞明白状况呢,真是白挨打了。

  总之第一件委托就到此为止。即便是一场临时庭辩,但它不仅仅充实了我们庭辩队的活动,也让火星的我见识了寒露时分和学生偶像歌手,使我总算有了向斯文和陈心语吹牛的本钱。

  接下来几天每当课间我们聊起寒露时分时,我总会提到我们在那办过一场庭辩,万雪霏还曾上台作证。斯文听了很不爽,说有庭辩都不叫他去看。陈心语听了则很羡慕,居然能请到万雪霏上台,班长王天琳真是个奇人。我也这么觉得,真不明白那天为什么一个钟头不到,天琳和万雪霏就成为朋友了。我觉得我还是得去专门问问天琳,于是放学后我依然趁早走去活动室见她,却想不到有个人来得比我更早。

  坐在活动室里的除了天琳外,还有一位《蓝天之梦》的小小记者,那就是夕夕了。简要介绍一下,她最喜欢的人是天琳,最喜欢干的事情是男扮女装。

  她正一边挽着天琳的手一边撒娇般地说道:“天琳姐姐,求你告诉我嘛……”

  而天琳正在电脑上不知搜索些什么,同时应付她道:“好啦好啦,小弟弟乖,待会儿就告诉你。你先去和张叶哥哥玩。”

  完全把她当成小学生了。

  夕夕回头看见我,连忙拿着笔记本跑到我身边,眨了眨她那水汪汪的大眼说:“张叶哥哥,前几天你们的临时庭辩,你也在场吧!”

  在场是在场,但如果你要问具体经过,我也很难一一给你详细复述。好像那场庭辩并没有任何人记录下来,所以要登上校刊不好办。

  “还有,夕夕你不用太激动,那天上台辩论的人不是天琳姐姐。”在我把这些话告诉她后,觉得她会放弃回去了,毕竟庭辩里没多少她感兴趣的内容。我在想,如果她回去,那我就能单独和天琳聊聊万雪霏的事,却想不到夕夕的来意竟与我不谋而合。她对我说:“我今天想采访的是,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天琳姐姐和万雪霏是男女朋友。”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等等……

  ……略微有点不同啊。

  外面传的什么,传过头了吧!

  朋友就朋友,怎么成男女了?

  “是男女,连网上都这么说呢。”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王牌庭辩队可真要出大名了。脑子正常一点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绯闻,哪有那么多高中一年级就产生非正常性取向的姑娘。可是夕夕说,网上争论最多的并不是这件事“有”还是“没有”,而是她俩到底哪边才是男生。

  天琳肯定不是男的啊!万雪霏也肯定不是。两位我都见过,她们的脸型身材我都记得一清二楚,不存在和夕夕一样男扮女装的可能。

  “我是女孩啦。”夕夕解释说。

  “她们才都是女孩好吧!”

  “可是上一期校刊写了万雪霏是美少年歌手,好像是印错了。”夕夕说,“但外面很多人不知道天琳姐姐是女孩,所以……”

  原来是搞错了性别,所以就冒出了这么无稽的争论?不对,我想知道的是她们两个到底为什么会被人炒作成那种关系啊。

  夕夕听闻是由于那天的庭辩,万雪霏上台前,对天琳说了句“朋友”。还有在自我介绍时,特别强调了自己是天琳的“朋友”。

  “朋友又怎么了?”

  “从来没人听过万雪霏对其他人喊过‘朋友’的,所以这两句‘朋友’的含义很暧昧啦。张叶哥哥,听说当时万雪霏还用很委婉的眼神望着天琳姐姐呢。”

  得。虽然我对这个“朋友”也抱有很大的疑问,但我至少没把它理解得那么扭曲。一句“朋友”至于饱含JQ吗?如果要把这种事情登上《蓝天之梦》该怎么写,《一场庭辩制造了一对女朋友》?

  我是搞不懂了,忙对天琳说:“天琳,你赶紧过来聊聊吧,你那天到底跟万雪霏形成了什么关系。”

  夕夕在一旁附和着点她那圆圆的脑袋,而天琳仍对着电脑屏幕十分入迷,说:“等会儿,我正在看你们说的这些。”

  她正在看?

  我凑过去瞄了一眼,帖子标题竟然真是这样:《万雪霏?王天琳?谁才是真正的女孩!?》我囧!到底谁写的,他以为在竞争〇级女声!?

  “哈哈,太好玩了。”天琳击掌笑道。

  拜托,这种事情就别当儿戏了吧,天琳你是不是该向广大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呢?你可是和他们心目中的偶像配成了一对啊。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过段时间就没人说了。”天琳说。

  “那你至少告诉我们,你是怎么跟万雪霏勾搭……不,交往上的?”

  “那还不简单。”天琳笑着坐在原位,身子一仰向我们诉说道,“其实那天我是去后门找证据的,找了半天没找到,搞得一身脏兮兮的。万雪霏从窗户中看见我,问我在做什么,我说我在寻找打架事件的证据,她听了说她可以帮我作证。”

  “就这样而已?”我问道。这怎么就成为朋友了?

  “可是她有个条件。她说后台很简陋,连镜子都没有,所以让我去后台帮她试新演出服。我就照办了。”

  挺普通的交往嘛,就我看没什么特别的,一旁的夕夕居然拿笔记得比计算机都快。

  “在后台,万雪霏给我看了不少漂亮衣服,还请我喝茶呢。但在她换衣服的时候,忽然有男人跑进来了。”

  “什么!?”

  “她差点走光。这下可麻烦了不是?她是偶像,这种事情传出去肯定会闹大。所以我就把那些人骂走了,还帮她顶替了换衣服的角色。”

  “你你你说啥!?”我忙打断道,“天琳,你是说,让人家以为正在换衣服的人是你,而不是万雪霏!?”

  “对啊。”

  “那你自己的清白怎么办啊!”

  “我骗他们说我是男人,无所谓。”

  我默了。

  夕夕也默了。

  男女朋友的绯闻就这么被制造出来了,但这总比走光绯闻要好。

  怪不得万雪霏认了天琳这个朋友,天琳真是太够朋友了!女孩之间竟有这么真挚的友情,让夕夕流下了热泪,连我这个男性朋友都被深深感动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啦。”天琳说,她根本不以为然。

  这种事情绝对不是一个普通女孩能轻易做到的,天琳你不愧是我们的班长,不愧是我们王牌庭辩队的主辩手,不愧是实验中学的骂街女王。我赶忙对夕夕说,就算认为这个新闻相当震撼,也别写出来了,帮她们两个保密。夕夕在涕零中答应了,真幸亏她是个好说话的小弟弟。

  夕夕刚要走,天琳让她留下来打完锄大D再回去,因为今天苏可不来。但夕夕说要忙着筹备第48期《蓝天之梦》,没有什么时间,必须回编辑部,就走了。天琳便让我喊斯文来。

  于是我拨通了斯文的电话。

  “喂?”

  “叶子,干嘛?”

  “上来打牌。”

  “我正在去寒露时分呢。”

  啥?

  “你去那里干嘛?”

  “今天是周末,我去看看你们所说的那个偶像演出啊!”

  “你也感兴趣的?……”

  接下来斯文的声音分外激动:“你没听说吗?网上写了!万雪霏的新演出服中有一套是女仆装!”

  我忙小声问天琳,那天在后台试衣服有没看见女仆装。天琳说好像有,她还试穿了。我赶紧挂了电话跟天琳说,她试穿了女仆装的事情绝对要对所有人保密。

  最后我说:“都不来活动室了,那怎么办?能来打牌的只剩下蔡聋子了。”

  “算了,回家。”

  我很吃惊天琳会说出这样话,以前的她是不打上几局绝不回家的。

  “今天是周五,回家上网打。”天琳说,“你叫上小弟和可可,晚上八点半准时线上集合。”

  还是要打啊……

  说完她提起书包,连电脑都不关就甩甩辫子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活动室里傻站着。

  看了看屏幕右下角的时间尚早,我便考虑到底是回家写作业呢,还是去寒露时分找斯文玩。

  不,我先得好好看看她都浏览了些什么文章。

  我坐下翻阅历史网页,发现这些学生中的八卦新闻还真夸张。有人在万雪霏主题网站上发表如下文章:万雪霏与其男友在后台私会;万雪霏上校园法庭作证,一句证词既得结案;万雪霏与王天琳的认识过程揣测……

  还有在其它八卦网上的:万雪霏其实是男性吧;万雪霏喜欢的是否强势的女孩;万雪霏与王天琳不得不说的故事……

  最让我吐血的就是两篇靠在一起的帖子,两帖的标题分别是:

  据可靠来源证实,万雪霏的男友善于打锄大

  据可靠来源证实,万雪霏的女友善于打锄大

  连男女都分不清楚还证实个什么!这事也被炒得太离谱了吧,离谱到能获得真实信息的人几乎没有。我真想知道那天到底哪个男人跑进了后台,真是个扫把星,就是因为他才造成了如今这么混乱的结果。

  我叹口气关掉电源,想不明白为什么天琳看了这些文章居然还能无动于衷,甚至笑得出来。换了是我早就向校园法庭提出上诉,要求打倒谣言,还我河山。我无法想像这阵风波还要持续多久,但越短越好,毕竟我进入实验中学后就习惯了低调,当然希望王牌庭辩队也不要搞出那么多怪异的事情。既然我们这边的当事人王天琳采取了不予理会的态度,也但愿万雪霏那边不要为此事追究。万一我们这支队伍成了炒作下的牺牲品,那估计每天都会有一堆不认识的人跑进我们活动室参观我们打牌,太丢人了。

  我提起书包刚准备走,却瞥见门后的胸罩晃动了一下。

  不是吧,怎么现在就有人来参观了!?

  我原以为是我的错觉,但静下来仔细等了一会儿,确实听见了很轻的叩门声。

  是谁来了?不可能是我们的队员,因为天琳已经走了,崔隽要来会直接进来,苏可说过不来的。而斯文跑去寒露时分了,夕夕的敲门声没这么轻,总不能是蔡聋子吧,他来干嘛?

  来者只可能是听到网上的谣传而跑来采访我们的外校记者或参观我们的追星族。我便走过去打开门,刚准备对他说“今天算了吧,中心人物已经回家了”,可门外人的脸吓了我一大跳。

  见了是她,我囧了好一阵子。

  万雪霏,不是吧?

  你来参观的?

  她身穿外文中学的校服,手里拿着一顶宽帽和一副假眼镜,毫不理会我那惊异的神色,轻轻踏进活动室里问道:“这里是王牌庭辩队吧?”

  她那好听的声音回荡在活动室里,颤动着我全身的内脏。

  我被震了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

  “王天琳,好像不在?”她问。

  “不,不在……”

  到底为什么她会来这里啊?我满脑子疑问,根本没留心招待她,她却先指着圆桌前的椅子问我:“可以坐吗?”

  你不会直接坐啊……我伸手示意她随便坐。

  “我是第一次来。”她解释说,意思好像是必须讲礼貌。她轻轻坐下,把帽子和眼镜放在一旁,见我依然愣在门口半天,问道:“你们这里招待客人,没有茶吗?”

  还真没有……

  “这里刚装修好,连开水都没有。如果你要的话我去给你倒杯茶。”我知道蔡聋子的办公室里有茶水和一次性杯子。

  可是万雪霏摇了摇头,说:“一次性杯子我不用。算了吧。”

  还挑剔。

  “我不太挑剔,但纸杯会影响茶的味道。”

  难道她比天琳还善于看穿我在想什么吗。她的言行举止总让我觉得她是一位古典画中的仙女,温柔的像水,轻盈的像雪。

  我便坐到她对面,自我介绍同时顺带告诉她我是王牌庭辩队的挂名队长,然后问:“那……你有什么事?今天不用演出,来找天琳玩的吗?”

  万雪霏微笑着摇了摇头,回答说:“今天的演出我逃了。”

  哦,斯文真可怜。

  “既然你是队长,那我就跟你说吧。其实是上次我看了你们的庭辩,觉得你们很厉害,所以今天我专程来拜托,希望你们能帮我辩护。”

  辩护!?

  她竟然是来委托辩护的,这一层我还真没想到。可是她们学校不是也有庭辩队吗,为什么要来找我们。

  不过既然是辩护,那我就大概清楚内容是什么了,我觉得还是趁这个机会推掉为好。

  “知道了。”我说,“网上和各个学校都流传着你和天琳的绯闻对吧。不过这件事就我来看,不便提出上诉。我想我们的队员都应该不会接受,毕竟交给天琳处理这件事的话,也许会越描越黑。”

  我知道她一定能听懂我的意思。

  可她还是微笑着摇头,说:“不,你误会了。那件事情随它去吧,我不介意。天琳也不会介意的。”

  那就太好说了,这正是我希望的结果。

  “那你来委托的……是什么呢?”我面带期待地问道。

  万雪霏沉默片刻,先向我提了个问题:“你们知道,我读几年级吗?”

  我不知道。光看外表的话,应该跟我们顶多相差一年级吧。

  不过也不能这么肯定,上次那三个被告光看外表像是高三,实际上都是初一的小弟弟。

  “我十六岁。”万雪霏说。

  “那你跟我们同岁,读高一吧。”

  “不,我读初一。”

  十六岁才读初一!?

  这是怎么回事!

  她告诉我:“我经常在外演出,所以落课很多。即使我的考试都通过了,但出勤率太低,外文中学一直让我留级。”

  原来是留级造成的,还留级了三年之久。就我觉得出勤率高低根本无所谓,毕竟万雪霏是偶像歌手,身不由己。她考试能过就行了嘛。

  “但我们学校规很严,不容违背。现在我依然常常落课,已经严重违反了校规。学校看不下去了,要求对我施以处分。”

  我听了一惊。

  “什么处分!?”

  “勒令退学处分。”

  【注解】

  圣所:神圣的地方。这里形容合适、恰当的地方。

  药贴:用以修复伤口的布。

  赖皮:耍无赖,形容不遵守规则。

  真相只有一个:《名侦探柯南》里面的名言。

  以XXX的名义起誓:《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里面的名言。

  我们都是活雷锋:《东北一家人》里面的名言。

  绯闻:指名人之间发生的桃色新闻,基本上都是假的。

  非正常性取向:男的喜欢男的,女的喜欢女的,或者……和人妖有关的。

  炒作:用某些非正常手段出名。

  JQ:奸情(JianQing)。

  〇级女声:很男性化的女性在一起比赛唱歌的电视娱乐节目。

  扫把星:自己RP不好,让身边的人也变得倒霉的人。

  追星族:无厘头崇拜某些明星的一个特殊族群,多属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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