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进城_土著村花不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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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进城

  安旭对小铃铛没有好感,五丫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自此她总是有意无意的在安旭身边说一些小铃铛的坏话。比如,小铃铛的爹明明日子过得好,却不知道拉扯兄弟孝顺父母啊;小铃铛宁愿把好吃的分给别人也不给她这个堂姐啊,等等。

  当然五丫说的隐晦,她怕安旭觉得自己是个嫉妒的女孩子,说这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一脸向往的样子。

  安旭不知道五丫一家跟小铃铛的过往,就先入为主的认为是小铃铛一家忘恩负义。时间长了,不但没有对小铃铛产生好感,甚至是有着浓烈的厌恶。尤其是在看到小铃铛一年换好几身新衣裳,而五丫却还在为能吃饱饭发愁的时候,这种厌恶达到了顶峰。

  他心想,这个小丫头一年哪怕少做一件新衣裳,那么五丫也不用这么辛苦。他也就不用因为自己念书的事情而愧疚。

  是的,对五丫让他读书而被陈翠打了一顿的时候,安旭是愧疚的。

  但他也是自私的,并没有说看到五丫挨打就不去读书。五丫挨打反而激起了他读书的渴望,他知道只有读书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不然五丫的今天说不定就是他的明天。

  每次看到小铃铛无忧无虑转悠的时候,不得不承认他的内心是羡慕和嫉妒的,也因此没回看到铃铛,他都要去讽刺一番。

  安旭内心怎么想的,小铃铛并不知道,她把安旭对自己的态度归结在五丫身上。她想或许是五丫又说了什么,才让这个人对自己有着浓浓的厌恶吧。

  不过,小铃铛也不在意,谁惹她不高兴,让对方倒霉一下就好了。反正这事对自己又没有影响。

  她如今可是忙得很,每天除了跟她娘学习认字和医书之外,还要照料从山里带出来的各种稀奇植物。

  华家传承下来的医书很多,沈兰原本对这些就没有多大兴趣,前几年不过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家族,这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学。如今见小铃铛感兴趣,她心中也高兴,教导起来也用心。

  她想着自己虽然不能继承华家的传统,但是把闺女培养成医学圣手也不算是辱没了家族,也能对得起死去的华家先祖了。

  考虑到闺女还小,她很有耐心的慢慢教起。

  医书中,有一本《百草集》里面就是介绍各种药材的,这本书文字不多,还有配图,是小铃铛的最爱,有事没事她都喜欢翻开看看。

  小铃铛记性很好,看过一两遍基本都记住了,在山里只要见到书上记载的药材都能毫无差错的辨认采集下来。

  她自小时候起就吸引有灵性的动物,使得它们亲近。之后跟着银狼去凤鸣山,每次都能找到稀奇的植物药材。

  凤鸣山上但凡是有灵性的,不论动物还是植物都喜欢亲近她。小铃铛也喜欢去山里玩,进了山就跟鱼进了大海,自由自在,心情舒畅。

  《百草集》里面收集了很多的药材,普通的,罕见的应有尽有。说来也怪,普通的就罢了,那些罕见的药材都是带有灵性的,不少药材就是几小只看见都眼馋。

  凤鸣山它们逛了也不是一遍,都没有见过一种,可只要跟着小铃铛,每次进山都不会走空,总能找到那么一两株灵药。

  这也让小动物们越发坚定了跟着小铃铛的决心,只要能跟着她,死皮懒打都成。

  如此又过了两年,小铃铛满六周岁了,也到了可以去念书的时候。

  整个溪村镇只有一所小学,教学质量还一般。女儿聪明,沈兰夫妻并不想耽误她。正好陈烈工作的地方新建了一所小学,取名安南第六小学,简称为安南六小。

  安南六小是去年县城新增加的一所小学,招生条件比其他小学要宽松,并没有只招城市户口的学生。所以,像小铃铛家这样,虽然家里有工人但还是农村户口的,只要交得起学费,也有资格去上学。

  因为是新开的小学,学校也比较重视自己的名声,老师虽然不是资历最老的,但也都是正经师范毕业的,教学质量完全不用担心。虽然比不上一二三小学,但比溪村镇的学校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第六小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它设有学前班,六岁的孩子完全就可以去学前班先学习,等到八岁通过考试进入一年级。

  陈烈两口子对教育都是重视的,他特意请了一天假带着妻子女儿去了六小看情况。这一趟,三人都很满意,就决定等到九月就让闺女过来读书。

  丈夫孩子都要去市里了,地里的庄稼也不怎么用她管,有几小只在,地里一根草都没有干净的很,沈兰觉得她自己在村里呆着也无趣。

  正好如今国家鼓励私人下海经商,沈兰在小铃铛的鼓动下,干脆在六小附近买了房子准备搬进城,顺便做点小生意打发时间。

  可惜沈兰没有医师资格证,她本身又对这一行不感兴趣,开卫生室是不可能的。

  好在华家以前出过不少的御医,先辈们收集了不少方子,其中美容养颜养生的方子最多。沈兰参照着这个,又跟家人商量了,打算开一个以滋补养生为主的粥馆。

  沈兰虽然对看病没兴趣,但对医书里的美容养颜养生很有兴趣。做这个一来可以打发时间,二来也不耽误她研究。

  有着医书作参考,又有小铃铛等在边上作指导,沈兰做的滋补养生粥有模有样。等她彻底熟悉了,已经月余快到小铃铛开学的时候了。

  陈烈怕沈兰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想着辞职跟她一块干。去年他们厂有两个辞职经商的,如今都赚了钱,陈烈也有些心动。

  他知道沈兰有钱,只不过他始终认为那是沈兰的,而养家糊口让妻女过上好日子是他身为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但沈兰不这么想,陈烈如今拿的可是铁饭碗,前途一片广阔,怎么能跟着她胡闹呢。虽说国家鼓励下海经商,但沈兰并不看好这个,毕竟人的思想被束缚在某一个阶段,短时间内是很难有所改变的。

  她自己倒是无所谓,权当是打发时间了,陈烈要是真的辞职跟着她干,想想都觉得亏。不过,沈兰也说了,她只是试验一下,如果效果好,陈烈再辞职也不迟。

  陈烈并不放心沈兰一个,就跟沈兰商量着不如让陈家宝夫妻来帮忙,至于他们的孩子也好说,到时候一起去六小,正好还是个伴儿。

  沈兰想了想说道:“我知道你想帮他们的心,可是利益这种东西是最容易破坏感情的,帮忙还是算了。我看不如这样,我呢反正也只是做粥,夏草包子做的不错,到时候让他们卖包子。我们两家一个店铺,包子配粥,岂不是两全其美?至于收入也好说,我们卖的又不一样,各算各的就行。”

  两口子意见达成一致,就去找夏草夫妻说这件事。

  陈家宝有些迟疑,他倒不是担心亏钱,也不担心陈烈骗他们,他就怕这政策到时候再有啥改变。出去开店,这不是搞资、本主、义吗?到时候万一政策变了,他们怎么办?

  反倒是夏草有魄力,她一拍桌子说道:“兰子,嫂、嫂子跟你干,干了。”她想的明白,陈烈这分明是想要拉扯他们一把,人家两口子都不怕,她怕什么。

  机会难得,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

  她拍着胸脯问道:“你们说,咋、咋整吧,嫂子、子、听你们、们的。”夏草对自己的手艺还是有信心的,同样的菜和作料,别人做出来就是没她好吃。不就是包个包子,她觉得自己肯定成。

  沈兰看向陈家宝,希望他也表个态。陈家宝看向他大儿子陈国栋。

  陈国栋今年十五岁了,前年考上了县城的初中,如今已经是一名初二的学生了。因为他有文化,很多时候陈家宝都愿意听这个儿子的意见。

  陈国栋沉思了片刻说道:“爹、娘,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上面允许经商不是第一年了,你们是不知道,我们班有个同学家就是这样,人家现在都是万元户了。以后就是要打击也是从上面开始,有这么多人陪着咱们呢,怕啥。而且今年我们班不少同学的父母都辞职了,就是想自己去做生意。”

  陈家宝迟疑的问道:“你的意思,这事儿可行?”

  陈国栋点点头,当年九根小黄鱼他家得了五根,卖了将近五百块。这些年他们虽然吃的好了,可钱并没有花多少,再说了做吃的能花几个钱,这买卖不亏。

  陈国栋给他爹分析了一通,陈家宝终于答应做生意。

  既然都要做生意,索性他们家也搬到城里住,孩子们都去城里上学。

  这不上学不知道,一旦上了学才知道这学校之间的差距。陈国栋当初在溪村小学年年第一,又有沈兰帮着他复习,讲课,就这样他才勉强考进二中。他们学校考上初中的连他在内,十个人都不到,最好的也就是他,县一中是一个人也没有。

  正是看到了这其中的差距,陈家宝才没有反对孩子们都去县城读书。

  孩子们都进城了,他们也不想来回跑,就咬咬牙打算先在城里租套房子,等回头赚了钱在买房。房子这事,夏草两口子不懂这些,见沈兰选在了六小附近,她就跟沈兰选在了同样的地方,正好也方便两个孩子读书。

  夏草家三个孩子,老大读了初中要住校,老二读小学,最小的闺女今年也正好八岁可以上一年级了。好在她之前跟沈兰也学过认字,不然还真不一定能考上六小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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