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 68 章_穿成男主的懦弱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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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第 6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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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红薯的几人被北寺找来的大夫守了一天,丝毫没有出现什么异状。

  第二天,大夫谨慎地帮几人诊完了脉,才与曹觅禀告道“王妃,此四人身体康健,并没有什么病症。”

  曹觅点了点头,欣喜道“如此便好。”

  这之后,她带着北寺一众重新回到红薯田边的时候,众人对待着满地的青蔓,态度就大不相同了。

  毕竟煮红薯当天,那阵甜甜的味道依旧萦绕在众人心间。

  有经验的老农又拔了两株上来,观察一阵后与曹觅说道“王妃,这些看着应该还可以再长一阵,生得更大一些。”

  曹觅点点头。

  这一批红薯是夏令时采用藤蔓扦插法种出来的,如今只过去不到三个月,还没有到可以挖开的时候。

  “确实是需要再等一阵。”曹觅肯定道“你们可以注意一下藤蔓,我记得之前那一株就是藤蔓枯黄了,底下的果子才大些。”

  众人闻言,皆恭声称“是”。

  北寺作为山庄内的管事,想得更多一些。

  他询问道“王妃,府中还有这种青藤的种子吗”

  曹觅正想找个由头提这事,听他主动问起,便答复道“种子之前是我偶然得到,今后怕是再也没有了。”

  北寺抿了抿唇,神色间似乎有些为难。

  他道“这种植株有些奇怪,迄今为止,我们还未见它开过花,自然也没有收集到种子如此,明年该怎么办”

  曹觅笑了笑,鼓励道“恰好如今天气还算暖和,你们尽可以做些尝试。

  “这种红色的果子只要有藤条就可以扦插种植,或许可以想办法保留一些藤条,或者尝试用别的部位来育苗。”

  北寺颔首,恭敬道“小人明白了。”

  临要离开前,曹觅还是忍不住又提醒了一句“我曾在书上看过一个育苗法,是将作物的果实放在潮湿温暖的地方,使其发芽,再以果实上的小芽进行栽种育苗。

  “你们或许可以试试这种办法。”

  北寺自己小声地重复了一遍,随后朝着曹觅点头道“是,王妃。”

  曹觅见他记下,自觉了却一桩难题,便也舒了一口气。

  至于扩大种植规模之类的问题,还是等红薯收获之后,北寺等人尝到了甜头再说吧。

  如今红薯还未到真正收获的时候,曹觅也无法跟他们描绘红薯这种神奇的作物所能达到的亩产量。

  曹觅希望等他们自己去发现,这样,到时候根本不需要自己提醒,北寺他们自然会主动去考虑扩种这种事情。

  将山庄的事务处理完,曹觅便带着人准备回王府。

  离开山庄还不到三里地,北安王妃的车队突然被迫停了下来。

  曹觅有些奇怪地打开了车窗。

  此次随她出来的,是戚六旁边一个得用的副官,名唤齐满。

  齐满来到曹觅的马车旁,禀告道“王妃,前面发生了一些小意外,附近的村民赶着的牛车陷进了坑中,堵住了去路,还请您稍待。”

  曹觅闻言,点了点头道“嗯,没关系。你找些人过去看看,能帮忙的便尽量帮帮他们吧。”

  齐满闻言,点了点头,自行到前面安排了。

  过了小半刻,齐满领着一个老人家过来。

  在人均寿命并不长的古代,这样鬓髪皆白的老者是很受人尊敬的。曹觅得了婢子的传信,直接下了车厢,与那老人家见礼。

  老人家正是方才陷在路中那一伙人的村长,他们受到曹觅的帮助,离开之前要来同曹觅道谢。

  曹觅不敢受这样一位老者的礼,轻轻避开了,只说道“道路崎岖难行,偶有波折是常事。出门在外本该互助,老人家不必多礼。”

  老者又对着曹觅施了一礼“多谢王妃出手相助。王爷和王妃心肠好,我们辽州的百姓都高兴”

  两人又闲聊几句,老人家才在侍卫的带领下离开。

  曹觅回到车上,却想起了一件颇为重要的事。

  她乘坐的马车是北安王府配备的,不仅外表华贵,里面也装饰得十分舒服。

  车厢底部垫着厚厚的羊绒毯,表面又有一层丝绸包着。马车行驶在这样的泥土路上,只要稳当一点,曹觅便不会感觉太颠簸。

  但是这样的路况对于普通人来说却很吃力。

  如今山庄和各个工坊的运作都已经上了正轨,曹觅也从不断往外撒钱的窘境中脱离出来,变成了日进斗金的有钱人。她寻思着,也许该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找个机会将康城附近的路面好好修缮一番。

  所幸水泥这种东西是早就被发明出来了,如果想要修路,其实并不难。

  最重要的,是先将康城到容广山庄这一条路修出来,这样一来,她自己往来王府和山庄的时间便能大大降低了。

  光只这一点,曹觅就觉得修路势在必行。

  她取出纸笔,将修路的事情记下,准备再看看有没有其他需要考虑的地方。

  之后,车队一路畅行无阻,顺利回到了北安王府。

  同几个孩子吃过晚膳,又闲聊了一阵,听他们讲述起这几日的事情与功课,一天很快过去。

  曹觅又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到第三天,休息充足之后,正准备琢磨一下曾与张氏说起的烤肉粉时,管家来报,说丹巴求见。

  曹觅与丹巴见面的次数不算多,但两人打的交道还真不少。

  这主要还是归功于丹巴这个人太会做人了,曹觅自己也在做生意,偶也听闻辽州一些风声,时常感慨丹巴这个人的圆滑世故。

  于是曹觅直接将手头上的事情往后一放,与管家道“嗯,你将他请进来吧,我更衣后去厅中见他。”

  管家躬身,道“是。”

  曹觅回屋换了一身用来接待外客的装束,来到厅中时,果然见到那个年近四十的戎族富贾已经在悠闲品茗了。他喝茶时,以拇指和食指提着茶盏边缘,其他三指微微合拢,先闻茶香,再品茶味。

  一年未见,丹巴仍旧是那副和善大方的模样,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对方是个地位和修养都极好的人。

  他见曹觅过来,直接赞了声“一金一两的北安毛尖,也就在北安王府才能尝到了。”

  说完,他起身行了个礼“王妃金安。”

  曹觅挑挑眉,应对自如道“好茶当然是要奉予贵客,丹巴先生这样的大忙人,今日怎的有空,到王府来”

  丹巴笑了笑“冒昧来访,只望没有惊扰到王妃。”

  曹觅摇摇头“丹巴先生亲自登门,何来惊扰一说。”

  丹巴深深看了曹觅一眼,直接道“小人知道王妃事务繁多,也不想耽误王妃时间,近段时间,我从西面的爪唆国,偶然得到一种奇花。

  “记起王妃喜爱此类新奇的花草,便为王妃带了过来。”

  曹觅不动声色地点点头。

  她确实在有意寻觅奇花异草,之前也托丹巴和其他商人寻找过。但是之前几次,丹巴的商队与她带来这些奇异的植株和种子,但是丹巴下面的人送上来的。

  这种小事,根本不需要丹巴亲自出面。

  此次丹巴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来意,曹觅当即可以认定,献奇花应该只是一个借口,丹巴必定别有所图。

  想明白这一点,曹觅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开口问道“哦丹巴先生有心了,但不知道是什么奇花”

  丹巴笑了笑,往外喊了一声,立刻有仆役抱着一瓶枯枝白花走了进来。

  仆役将怀中的瓶子放在丹巴旁边的案几上,很快便又出去了。

  丹巴伸手摸了摸那絮状的花朵,转头朝曹觅问道“王妃身居高位,见识非凡,可曾见过这样的植株”

  曹觅强自压抑着内心的激动,摇了摇头“这倒是不曾见过。”

  她哪里不曾见过

  花瓶中那枯枝白花化成灰她都能闻出来,这分明就是她心心念念了好一阵的棉花。

  曹觅的空间中没有储备棉花种子,一直是她引以为憾的事情之一。没想到兜兜转转,她与棉花居然在这种情况下相遇了。

  丹巴勾了勾嘴角,淡然介绍道“我听手下亲自到过爪唆的人说,这种话在爪唆名为棉。

  “棉成熟后,花朵是一团团如羊毛般的洁白棉絮,有爪唆的贵族会以它们为材料,用来制作衣裳。

  “用棉做出来的衣裳极为保暖,但因为棉难以处理,其中有黑籽,要祛除需要花费极大的精力,是以价格十分昂贵。”

  曹觅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王妃觉得”丹巴转头看她,“这种棉花,能不能做成如羊绒衫那般,保暖又轻便的衣物呢”

  听他提起“羊绒衫”,曹觅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什么线索。

  她借着低头饮茶在心中思索了一番,随后应对道“我看这棉花确实与羊绒有些相像,又有被做成衣物的先例想来,制成成衣应当不难。”

  丹巴闻言,竟开怀地点了点头。

  他道“别人说出这番话,我是不信的。棉籽难以祛除,爪唆人花了几百年,都没想出什么好办法。

  “但王妃如此说,我确实深信不疑的。我见过太多的人,但是眼光和能力能与王妃比拟的,确实一个都没有。”

  曹觅端着茶盏的手腕一顿。

  丹巴这句恭维将她抬得太高了,甚至隐隐把她放在了他自己之上。

  曹觅可不敢轻易应下这样的话。

  她蹙着眉反问道“丹巴先生何出此言”

  丹巴突然“哈哈”一笑,他道“王妃不必谦虚。”

  舒了一口气,他似乎回忆起了什么往事,目露感慨“时至今日,每当我见到那些羊毛衫与羊绒衫时,心中仍十分感慨,为何我戎族肆意丢弃的羊毛,在王妃手中,能化废为宝,展现出如此大的价值

  “戎族祖先生于草原,从古至今逐水草而居。我时常感慨,是天道不公,才让戎族不能如盛朝人一样,拥有大片丰饶的土地。

  “但经历此事,我却陡然发现,也许是我们的目光太过短浅,天神其实一直给戎族准备了礼物,只是我们却每一年,就像剃掉碍事的羊毛一样,将它们直接丢弃了。”

  他话说到这里,曹觅已经明了他的意图了。

  丹巴弯弯绕绕了这么一大圈,想要应该就是她手中的羊毛衫制作方法。身为戎族人,他甚至这种羊毛衫的价值。

  但更令曹觅吃惊的是,丹巴太能忍了

  羊毛衫在去年秋冬时节就在她的山庄内出现了,到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曹觅相信,像丹巴这样的人,应当比普通人更早知道羊毛衫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早当她刚开始与张氏进行买卖羊毛的合作时,丹巴就已经暗中关注上了。

  但是,他一直等到现在才登门。

  看着放在那边案几上的棉花,曹觅隐隐有些猜测这段时间,丹巴应当就是派人,去寻找这个东西了。

  这是他今天登门的底气,用以交换的资本。

  曹觅确实很想要棉花,于是她直接试探道“丹巴先生,对羊毛衫的制法很感兴趣”

  丹巴大方地点了点头。

  聪明人的交流,有时候根本不用说得太明白。

  他将棉花搬到了曹觅面前,只道“此种奇花,此次我的商队从爪唆带回了约莫千株,其下都包裹着泥土,未曾枯萎,王妃或许需要”

  曹觅点点头。

  棉花的作用,与羊毛其实相差不算太大。

  但是,对于盛朝这些习惯从地里面刨食的人来说,从土里面长出来的东西,和从羊身上剃下来的,其意义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简而言之,种植棉花,远比养羊取毛,更易在盛朝的土地上推广开来,让普通的百姓获利。

  于是她点点头道“此物正合我的心意,多谢丹巴先生为我寻来。”

  “王妃客气了。”丹巴看着她,皮笑肉不笑回应。

  曹觅也不装傻了,直接道“我愿以羊毛衫的制造之法,向丹巴先生交换这千株棉花,丹巴先生以为如何”

  丹巴闻言,双眼微睁。

  跟盛朝不同,种植对于擅长畜牧的戎族人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棉花对于他们,作用其实不大。

  但跟盛朝人相反的是,他们拥有着无数的羊群,羊毛是戎族取之不尽的材料。

  两方这番交易,可以说是各取所需了。

  “多谢王妃。”丹巴也不扭捏,直接承诺道“是小人欠王妃一个人情。十年之内,我名下产出的所有羊毛衫,不会出现在盛朝的土地上,与王妃争利。

  “另外,我的商队三年内,每年都会为王妃从爪唆带回至少一千株棉。”

  曹觅迤迤然喝了口茶,点点头道“有劳丹巴先生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很快各自别开眼,默默算计起自己在此次交易中获得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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