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_第七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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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

  回去的高铁上,两人格外沉默。

  走出沙坪坝火车站时,天已经黑透了,地面是湿润的,小小的水洼里反射着路灯的光。他们没带伞,只好冒着雨回家,好在春天的雨细密如线,也只把衣服微微淋湿了些。

  到家七点半,杨书逸说:“你去洗澡吧,我叫个外卖,洗完正好吃饭。”他语气如常,目光也温柔,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绍吴迟疑了几秒,问他:“一起吗?”

  “没事,”杨书逸小心地把衬衫下摆从皮带里抽出来,低着头说,“你先洗。”

  “噢……好。”

  绍吴进了浴室,把水温调高,很快,乳白色的蒸汽就填满了小小的浴室,水滴顺着发梢流进眼睛里,于是视野也变得模糊。

  绍吴闭起眼,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总是重复着刚才的画面。

  杨书逸低着头,小心地,把衬衫的下摆抽出来。

  几天前他才帮杨书逸整理过衣柜——其实也就是两只整理箱。杨书逸的衣服并不多,且款式都很简单,或许是因为之前在地质队工作的缘故,经常出野外,的确也没什么穿正装的机会。

  他今天穿的这件铅灰色衬衫是箱子里为数不多的几件正装之一,是个绍吴没听说过的牌子,料子摸着很柔软。那天整理衣服的时候,绍吴看到这件衬衫被叠成方正的豆腐块,放在原装的纸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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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纸盒也被保藏得很好,几乎像新的,当时绍吴随口问他:“这是刚买的?”

  杨书逸笑着说:“大学毕业的时候买的,好久了。”

  “这么新。”

  “这件挺贵的,”他抿了抿嘴唇,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平时也不穿。”

  想到这些,绍吴鬼使神差地关掉花洒,揩去手上的水,拿起手机。

  平常他并不会把手机带进浴室,今天好像脑子不大清醒,带进来了。

  打开淘宝,搜索那个品牌。

  竟然有旗舰店。绍吴很快就找到了那件浅灰色衬衫。

  536块。

  眼前又浮现那个画面,杨书逸小心地把衬衫下摆抽出来,动作很轻柔。

  其实只是一件五百多的衬衫,在正装的品牌里根本算不上昂贵,现在到商场里走一走就知道,男式正装的价格早就成千上万了。

  五百多块很贵吗?对绍吴家来说不算什么,对那位曾老板来说也不算什么,也许五百块就是一顿饭的事情。

  但是绍吴知道杨书逸的五百块是怎么赚来的。

  对于念大学的杨书逸来说,五百块,意味着很多张中国移动电话卡,很多个流量套餐,好几根网线。也许还要在西南大学偌大的校园里辗转很多路程,才能赚到这笔钱。

  想到这些心尖就像被刺了一下,尽管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老妈说,得不偿失。

  绍吴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道理——也是近几年才明白的吧,被“硕士及以上学历”拒之门外的时候,被面试官直白告知“我们已经有人选了”的时候,看着那些原来不及他优秀的同学一步步走进名校、做出成果的时候。

  他在干什么?他在以杨书逸为人生的圆心,做着一些无聊的工作,帮学生选学校,选专业,改文书……

  未必真的“得不偿失”,但他知道,他确实、确实失去了很多。资源,机会,知识……那些失去了的东西,是再多时间也补不上来的,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绍吴冲干净身上的泡沫,裹了浴巾,一开门就闻到卤牛肉的香味儿,绍吴扬声问:“点了什么?”

  杨书逸从厨房走过来,手上还拿着一只瓷杯,是绍吴平时喝水用的。他说:“手擀面,牛腩的,还有炒油麦。”

  绍吴:“你把杯子洗了?”

  “嗯,早上不是泡了咖啡。”

  “……”绍吴忽然想起来,自从杨书逸住进他家,小到水杯大到衣服,他再也没自己动手洗过了。

  杨书逸仍穿着那件衬衫,袖子挽起来,小臂上沾了些水珠。

  “把头发吹了再吃。”杨书逸说。

  他说完便转身欲走,绍吴连忙叫他:“书逸!”

  杨书逸扭头。

  “你……”绍吴向前两步,冒着热气的身体几乎贴住杨书逸,“你帮我吹吧?”

  杨书逸看着他,笑了:“好啊。”

  于是绍吴坐在沙发上,杨书逸站在他身后,一手攥着吹风机,一手呼啦他的头发。

  “会不会太热了?”他问绍吴。

  “正好。”

  “嗯。”

  绍吴闭起眼,一动不动,任杨书逸的手指穿梭在他的发丝间,有时他的指腹蹭到他的头皮,很痒。

  没一会儿,杨书逸关掉吹风机:“好了。”

  绍吴坐着没动,也仍闭着眼,小声说:“你是不是不高兴。”

  身后的人沉默片刻:“是我的问题……”

  “你没有问题。”

  “……”

  “我不需要你和别人比……什么都不要比,没有可比性。”

  杨书逸低叹一声:“我知道,再说比了也没用。”

  “不是有用没用的事儿……就算你比那个曾冲有钱,就算你特别特别特别有钱,你也不用和他比。”

  “……为什么?”

  “因为,”绍吴转身,对上杨书逸的眼睛,“因为对我来说你就是最好的。”

  就算你衣柜里最贵的衬衫只值五百块,你也是最好的。

  “哎,”杨书逸又摸摸绍吴的头发,然后手掌向下,手心贴在他的脸颊上,“你也是。”他说。

  曾冲——曾冲那几根花里胡哨的金条又算得了什么,房产证又算得了什么,和他为杨书逸放弃了的东西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其实后来他也想过,如果那些岁月里他能再成熟一些、聪明一些,也许他就能找到更灵活的爱杨书逸的方式,也许可以曲线救国,或者步步为营。如果能再选择一次,他大概会去北京读大学,大不了就每月回一次重庆,大不了就每周死皮赖脸给杨书逸打电话——也许可以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他可以失去的更少,得到的更好。

  但是。

  但是时至今日他仍然不为那些选择感到后悔。选了就选了,虽然可惜,但他所失去的,和杨书逸,本就不构成比较。

  好吧,就算、就算一定要比,然后得出一个“得不偿失”的结论——那又怎么样呢?这世界上又有几桩事是得失相偿的?

  吃过晚饭,杨书逸洗了澡,穿着睡衣坐在书桌前。电脑开着,屏幕上是绍吴看不懂的图纸,他的身体微微前倾,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

  谁能想到这人高二的时候每节课都在睡觉发呆。

  那是2007年,9年前的事情了。

  绍吴坐在杨书逸身后,有些痴迷地凝视他。同样想不到的是九年之后他仍然爱他,仍然愿为他翻山越岭、甘之如饴。

  仿佛感觉到绍吴的目光,杨书逸扭头,两人四目相对。

  他笑起来的时候还是令绍吴心如鼓擂。

  “我看完这页,”杨书逸说,“很快就好,待会带你上分。”

  绍吴点头。

  半晌,他又欲盖弥彰地咳了咳。

  杨书逸再度扭头:“想喝水吗?”说着就要起身去给他倒水。

  “诶,不喝。”绍吴一伸手,拽住他的袖子。

  “那……”

  “你,”绍吴垂着脑袋,小声说,“你今晚,想不想,试一下?”

  杨书逸:“什么?”

  “试试咱们的,的,”绍吴没出息地磕绊了一下,“橡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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