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部分_他的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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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部分

  ,又让他怎么找?

  到了天黑时分,马从戎佝偻着腰回了家。垂头走进了卧室,他双膝一软跪倒在地,随即抬手狠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发疟疾似的哆嗦了,他想起自己前些天把霍相贞哄回来时,曾在船上自夸过一句:“做大事,我没那个韬略;做小事,我准保比谁想得都细致。”

  当时他还为此沾沾自喜,没想到这句话说得真没错,小事全让他做得滴水不漏,比如他的烟土买卖;大事全让他搞成一塌糊涂,比如他的大爷!自己是费了多大的劲才把大爷带回家的?结果为了一桩可做可不做的生意,把大爷生生的给气走了!

  他接二连三的自抽嘴巴――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该打!

  大爷知道外面有多危险,这是宁愿半路死在革命军手里,也不和他在一起了。

  马从戎双手撑了地,抖得快要瘫倒。他想一头碰死在墙上,肝脑涂地,也就清静了。

  午夜时分,霍相贞和李副官在一处小站下了火车。当初买票的时候来不及选择,只挑往东走的列车。半天之内上上下下,他们已经转了好几趟车。他没有找船走海路的能耐,只能是硬着头皮挤火车,运气好,没人认识他,他可以平平安安的到站;运气不好,那也只好是等死了。像安如山所说的一样,出师未捷身先死。只可惜这个死法,比病死还不堪。

  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幸好李副官还揣着几张钞票,勉强够应付路上的花销。此刻两人一人拿了一个白天吃剩的冷烧饼,边吃边出了火车站往外走。前头没有火车可以继续坐了,他们得一直走到天亮,然后雇一辆马车进山。进山之后也不能走山路,山路上有关卡。他们须得翻山越岭的走野地,如果路上不坠陷阱不遇野兽的话,总能活着走回他们的大本营去。

  101、晨风林雨

  霍相贞和李副官在山麓一带下了马车,山路再平也是起伏不断,人一路就是在马车上颠,两条腿得了清闲,一身的关节却是要散。甫一下车脚踏实地了,两个人都是东倒西歪的要散架子。

  李副官掏钱打发了车夫,然后紧跟着霍相贞开始往山上走。这一带的山还挺陡峭,远看几乎就是崇山峻岭,然而真正一步一步走了,倒也总是有路可以向上。一道光秃细长的黄土路在草木丛中时隐时现,算是山中的官道。借着头顶的星月光芒,霍相贞低着头,一边疾行,一边辨路。他腿长步大,一步走出旁人的两步,李副官平日懒惯了,此刻便是上气不接下气的紧追慢赶。及至追赶到了一定的程度,他终于惊动了前方的霍相贞――霍相贞听见身后呼哧呼哧的喘个不休,第一感觉是有了野兽跟踪,及至回头一看,才发现不是野兽,是张着嘴弯着腰的李副官。

  霍相贞其实也是喘,但是勉强压住了呼吸,让气息慢进慢出。喘得急了,他会满胸腔的疼。望着身娇肉贵的李副官,他没说话,只伸出了一只手。李副官懵懵懂懂的抬眼望他,又轻声问道:“大帅,您有什么吩咐?”

  霍相贞没什么吩咐,只是既不想让李副官拖自己的后腿,也不想让李副官半路掉队。一把抓住了李副官的手,他转向前方低了头,大踏步的继续前进。而李副官被他拽了一个踉跄,随即从快走改为小跑。

  如果能把手从大帅的手中抽出来,那他宁愿大跑。没和大帅拉过手,李副官又疲惫又紧张,只感觉自己的手不做脸,一瞬间就出了一层水唧唧的热汗,像条鱼似的钻在大帅的手中。从手往上直到胳膊肘,一条小臂隐隐的像是要抽筋,李副官抬手悄悄按摩了自己的筋脉,心想真要是抽筋了,自己也得忍着。

  霍相贞并不体谅李副官的惶恐,单是拉扯着对方快步走。方才雇马车的时候,李副官又从农家买了几个馒头,和他分而食之。趁着馒头还没消化完毕,他须得快马加鞭的越过这片野地。夜里大概是个多云的天气,星月时明时暗。明的时候倒也罢了,一旦暗下来,真能伸手不见五指。偏偏山路走到了尽头,再往前就要进革命军的地盘。一转身下了官道,霍相贞开始领着李副官往林子里趟。林子太荒了,里面什么野物都有,秋虫也此起彼伏叫得热闹。李副官在长草丛中跳跃走,忽然低低的惊呼了一声,他颤巍巍的开了口:“大帅,看、看……”

  在他们的斜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两点炯炯的绿光。李副官没见识,但是有常识,这时也不别扭了,直接贴着霍相贞打了哆嗦:“是……狼吧?”

  霍相贞的心也提到了喉咙口,但是不便跟着李副官一起颤。轻描淡写的一点头,他说:“是狼。”

  然后他一扯李副官的手,低声说道:“继续走,别看它。”

  李副官身不由己的跟着他又迈了步:“大帅,要不要卑职将它击毙?”

  霍相贞听他说话太蠢,所以懒得理睬。走了没有几步,李副官娇喘一声,喘出了一句话:“狼又来了!”

  霍相贞在黑暗中一皱眉一咧嘴,不知道这李副官是怎么混进副官处的。攥紧了李副官的手,他一路走得大步流星:“俩萤火虫。”

  李副官不知不觉的抱了霍相贞一条胳膊:“哎呀,真是俩萤火虫,都飞开了,我还以为是狼眼睛。”

  霍相贞从腰间拔出了手枪,同时头也不回的斥道:“闭嘴!”

  霍相贞早就知道林子里有狼,而且方才又真真切切的和狼打了照面,虽然狼对他们没什么兴趣,但是他紧握手枪越走越快,随时预备着回头给野兽一粒子弹。当然,不到紧要关头,他也不敢开枪。枪声一响,谁知道会引来什么活物?野兽多了他抵抗不住,人多了,如果不是他自己的人,他也是一样的抵抗不住。前方就是自己的大本营,若是在自家门口被俘或者被吃了,那又是一种笑话式的“出师未捷身先死”。

  李副官挎着他贴着他,两人走成了一对摩登解放的情侣,要挽着膀子压马路。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霍相贞的胃里没了食,李副官的肚子也是叽里咕噜乱叫。两人累到了一定的地步,反倒有些麻木,饥肠辘辘的就只是走。林子里黑,可是仰头往天上看,已经能够看到微微的光。太阳必定是要出地平线了,霍相贞偷偷的松了一口气――林子里的夜路太难走,他几次三番的差点迎面撞了树;至于挥之不散如影随形的蚊虫们,就更无须提了。

  和李副官手握手的走久了,他的手指几乎僵硬酸痛。松开右手活动了手指,他又甩了甩掌心的热汗。李副官成姑娘了,“水做的女儿”,一夜源源不断的出汗,汗水竟会顺着他的指缝往下淌。烈火见真金,霍相贞下次可再不敢把李副官当个人用了。

  把枪交到右手,他换左手继续拉扯了李副官。李副官除了漂亮,一无是处,但是知道出门带钱,这回也算是立了一功,否则他简直没法回来。

  让他跟马从戎要路费,他开不了那个口。对于马从戎,他从来只有给,没有要。哪怕天翻地覆了,哪怕他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他也不改他的规矩。

  夏季的天,说亮就亮。夜色越来越淡,微光越来越明,树影慢慢的清楚了,天空也一点一点的现出了蔚蓝。霍相贞走得深一脚浅一脚,明知道胜利就在眼前了,可眼前的世界却像海市蜃楼一般,明暗闪烁着要变形。停了脚步闭了眼睛,他极力的想要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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